米乐M6 M6米乐米乐M6 M6米乐米乐M6 M6米乐米乐M6 M6米乐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9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2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俊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张店区政府签署〈关于科汇绿色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园项目置换框架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张店区政府签署《关于科汇绿色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园项目置换框架协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公司拟与张店区政府签署〈关于科汇绿色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园项目置换框架协议〉的议案》并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与张店区政府签署〈关于科汇绿色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园项目置换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关于公司拟与张店区政府签署《关于科汇绿色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园项目置换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张店区政府签署〈关于科汇绿色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园项目置换框架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注册地淄博市张店区三赢路16号(以下简称“科汇现园区”)为公司的主要研发、经营和生产场所,坐落在淄博市张店区经济开发区。现经开区正在进行转型升级发展,高标准进行产业规划布局,聚力建设生态产业新城。根据张店区的规划要求,同时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经双方多次协商,公司拟与张店区政府签署《关于科汇绿色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园项目置换框架协议》,公司将由科汇现园区整体搬迁至科汇新园区。
科汇现园区有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是公司研发、生产以及经营管理的主要场所。科汇新园区也坐落在淄博市张店区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约129亩,总建设规划面积8.7万平方米,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4.2万平方米,主要包括研发办公大楼、电子电气制造车间、电机及储能设备制造车间、综合服务楼等建筑。基础设施有较大程度的提升。
公司将本着“搬大、搬强、搬好”的原则,均衡好未来发展与近期目标的关系,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将股东利益最大化。
双方协商确定:由政府及政府所属控股公司在科汇新园区按照公司要求进行新园区的一期工程建设,完工后置换,科汇对超出科汇现园区面积的部分按照成本价购买,并适度承担房屋置换面积内科汇新园区造价与科汇现园区评估值之间的差价。主要条款如下:
由张店区政府将公司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位于张店经济开发区三赢路16号的土地(面积共计97.59亩,以下简称“现有土地”)予以收回,同时将位于上海路以西、齐新大道以南的地块(土地面积129亩,最终以出具不动产证的面积为准,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以下简称“置换土地”)置换给公司,作为科汇新园区(以下简称“新园区”)。
张店区政府根据公司在现有土地上的房屋面积、层数、用途等,以“等用途、等面积”的原则进行置换,并适度承担房屋置换面积内科汇新园区造价与科汇现园区评估值之间的差价。
整个新园区的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内道路铺设、地下水利管网建设、电力基础建设、消防等)的建设、安装等费用由张店区政府承担;新园区绿化由公司根据需要自行建设。
4.按照约定,科汇新园区一期工程将于2025年6月30日完成并交付使用,公司预计60日内完成搬迁。
本次搬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实际数据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上述协议及其有关附属协议的签署事项,并办理相关事宜。
我们认为,《关于公司拟与张店区政府签署〈关于科汇绿色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园项目置换框架协议〉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协议内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公司拟与张店区政府签署〈关于科汇绿色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园项目置换框架协议〉的议案》并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拟与张店区政府签署《关于科汇绿色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园项目置换框架协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公司拟与张店区政府签署〈关于科汇绿色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园项目置换框架协议〉的议案》并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拟与张店区政府签署的《关于科汇绿色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园项目置换框架协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三赢路16号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内容已于2022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三赢路16号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有效股权登记证明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自然人证券账户卡》或《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电话:13644723777
传 真:+86-173-4169
手 机:13644723777
邮 箱:mile@nmgdp.net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昆工路光彩商业街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