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乐M6 M6米乐米乐M6 M6米乐米乐M6 M6米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合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怡合达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怡合达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2年12月29日,东莞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怡合达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9日,东莞证券培训小组通过现场和线上会议培训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东莞证券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本次培训人员包括:龚启明(保荐代表人)和其他项目小组成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
培训小组通过线上授课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重点结合相关案例,介绍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变动与减持、敏感期交易、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等相关内容。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怡合达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上述对象理解其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怡合达的规范运作水平。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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