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米乐M6 M6米乐现发表以下核查意见: 除1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归属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外,公司2020年限制性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8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8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的第二个归属期的数量为34.80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米乐M6 M6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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