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乐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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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永智能装备米乐M6 M6米乐股份有限公司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03,983.15元,公司提取了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58,810.62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845,172.53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91,296,014.83元。基于以上情况,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161,6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高端智能制造业务。公司是智能型自动化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和智能型自动化装备的集成供应商,主要从事智能型自动化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和智能型自动化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装配、销售和售后培训及服务等。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汽车制造、新能源电机电池、工程机械、航空航天、军工、3C电子、物流仓储、数字化工厂、食品饮料、医药等行业。凭借多年的研发技术积累、核心技术人员的引进与培养及客户开发与维护,公司主要产品在发动机自动化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和变速箱自动化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等动力总成自动化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的基础上,逐步扩展至白车身焊装自动化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发动机在线测试设备、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备测试线C视觉检测、光学视觉检测(AOI)和人工智能(AI)系统,智能仓储物流、数字化工厂(DF)等领域,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技术实力、优异的产品质量、丰富的项目经验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成功进入上汽集团、通用汽车、北汽集团、广汽集团、长安福特、长城汽车、一汽集团、东风集团、潍柴集团、吉利汽车、上汽大众以及国轩高科、盟固利、普亚能源等汽车和电池厂商供应商体系。先后承接了上述汽车行业整车厂商和发动机厂商智能型自动化柔性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的项目建设,助力客户实现生产过程的智能化、自动化,有利于客户大批量生产的智能化改造和转型升级。成立至今,公司已累计实施定制化智能型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超过400条,积累了丰富经验。

  在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备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方面,针对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电芯、模组以及PACK安全及高效生产的需要,本应用集成在线检测、机器视觉质量检测和防错、立库、AGV等智能检测及智能物流技术,电池生产车间数字化制造管理系统,以满足电池生产过程中对质量、智能化、透明化和柔性化的需求。作为汽车行业装配领域的领军企业,随着传统车企加速转型布局,天永智能顺势切入新能源电机、电池装配领域。在凭借其长期积累的技术实力为合作车企保驾护航的同时,公司也在与造车新势力共同探讨与开发新能源电机、电池的装配技术。2020年12月,公司参股普亚能源,其极力打造的新能源产业相关业务布局,尤其是磷酸铁锂电池技术的研发,将反哺其股东天永智能的新能源业务发展,优化公司智能型自动化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从而巩固和强化公司在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在焊装方面,以工业自动化系统的设计、制造、集成为业务主营方向。结合多年行业经验,基于工业机器人的多种应用开发,专业为汽车、汽车零部件等客户提供智能化柔性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是高端智能自动化装备系统集成供应商。公司以一系列自有产品为技术依托,运用智能柔性总拼系统、高速线内线间输送系统、多车型柔性切换系统、智能滚边系统,结合包边技术、激光焊接技术、铆接技术、视觉引导检测技术等应用,为汽车焊装车间提供包括车身底板分拼线、车身内外侧围线、车身上下车体主线、车身门盖线以及车身安调线的整体交钥匙工程。同时,基于自动化管理控制技术与信息化通信技术,将实体的设备硬件与虚拟的信息软件相结合,创建车间层网络管理系统,形成对全系统内设备与制造状态的实时监控、管理与规划。

  在光学检测方面,公司2020年6月与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全资子公司北京中自管理有限公司持股的中科行智和股权基金中自创投成立合资公司上海中科天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基于对合作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与合作各方成立以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服务相结合的设备检测系统、自动化智能设备、软件技术领域智能科技公司,追求科技研发与服务的持续创新,为市场提供高品质、高科技含量的智能型产品。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加强自主研发水平。公司已与主营业务为光电元器件及电子信息产品的中航光电公司签订非标设备采购合同。公司为中航光电研发深孔检测设备,该设备运用人工智能与深度学习来对深孔工件进行拍照检测。以此为锲机,后续公司也将会有更多基于此类技术的设备面向市场,以提升天永在工业智能自动化检测行业的竞争力。公司目前正在参与开发Mini OLED制成中的相关检测设备,其中包含了Gamma检测, AOI画面检测与模组外观检测等设备。同时在电子元器件外观检测领域积极配合客户与市场需求,满足不断增长的检测需求。2021年,公司争取在电子与显示面板行业抓住机会实现2-3款检测转机研发,检测行业的细分领域抓住机会实现技术与市场领先。

  在智能仓储物流、数字化智慧工厂方面,公司聚焦在数字化工厂核心的四个模块,即规划咨询、信息化、自动化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和智慧物流。公司主要服务于汽车、智能家居、航空航天、3C制造等领域。公司中标的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慕思集团套床二部(三楼)二期组装线及辅助物流自动化项目”,涵盖数字化工厂仓储布局、物流配送、产线设备、控制系统、软件系统,信息化系统等,主要为实现总装车间配套物料及成品按业务流程要求通过自动化设备配合相关软硬件系统的闭环联动,实现仓储业务、配送业务的智能化管理,提升仓储利用率及物流效率,改变软体家居行业主要依靠手动线实现产品的生产制造,全新打造数字化、智能化工厂。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仅帮助客户成为打造为行业内的标杆制造工厂,同时也是天永智能的智能制造业务在软体家居行业、数字化智慧工厂领域前沿的一次重大探索。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提供生产技术装备的制造业,是制造业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发展特别是工业发展的基础。建立起强大的装备制造业,是提高中国综合国力,提升制造业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根本保证。

  智能制造装备是高端装备的核心,是制造装备的前沿和制造业的基础,已成为当今工业先进国家的竞争目标。作为高端装备制造业的重点发展方向和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重要体现,发展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对于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生产效率、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实现制造过程的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国际竞争的加剧,近年来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世界发达国家纷纷实施了重振制造业为核心的“再工业化”战略,颁布了一系列以“智能制造”为主题的国家计划。近年来,国民经济重点产业的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和能源资源环境的约束,对智能制造装备产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未来5-10年,我国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将迎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2021年我国智能制造装备产值规模将达22650亿元。

  世界知名发动机企业通过合资合作进入中国,对本土发动机企业形成较大压力,一些整车企业为了提升竞争力开始进军发动机行业,自建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已经取得长足发展;而且现在乘用车发动机企业也开始进军卡车、客车、工程机械和农机机械用发动机领域,这将进一步挤占中小型发动机厂商的市场份额,未来发动机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还将进一步提升。领先企业加大发动机技术产品的研发投入,将促进发动机制造技术及对应的装备制造行业保持稳定增长。

  汽车焊装自动化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主要应用于汽车整车制造行业,在汽车整车制造厂商新建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时,焊装作为整车制造的必要工序环节,焊装自动化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的必不可少;在新款、改款车型推出时,从制造工艺上看,车身的换型往往带来焊接工艺的改变,要求智能化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的控制程序、硬件配置等也随之升级更新或加以改造,以适应新款或改款车型的生产。

  据公开资料数据显示,我国汽车焊装装备固定资产金额从2011年的1722.75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3586.24亿元,呈较快增长态势,其中焊装工艺装备的在汽车整车制造业固定资产中的占比约为12.5%。

  整车企业年度累计固定资产保持稳定增长。固定资产中,主要是机器设备等智能制造装备。焊装作为汽车生产四大工艺之一,一般占汽车生产固定资产的30%左右;目前汽车焊装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从少人化向自动化、智能化发展,对智能焊装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的需求旺盛。焊装机器人,以及焊装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技术是当前的发展热点,也是整车企业建设的重点领域,采用机器人焊接解决方案,大幅提高焊接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的自动化水平和柔性化程度,相应的智能焊装线升级的市场潜力巨大。

  工信部出台的《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关于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中明确要求“企业应采取工艺先进、节能环保、安全稳定、自动化程度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同时也要求厂商加快制定动力电池的产品性能、编码、规格尺寸等一系列标准。由此可见,国家在推动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协同发展方面的信心和决心。

  在国家科技项目的重点支持下,中国动力锂电池关键技术、关键材料和产品研究已经取得重大进展。根据研究机构EVTank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发布的《中国锂离子电池产业发展白皮书(2020年)》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到131.6Gwh,同比增长18.6%,其中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在2019年的出货量达到了8.6GWh,占锂离子出货量的2.9%;动力锂电池出货量为71 GWh,占锂离子出货量的54%;消费型锂电池出货量为56.8 GWh,占锂离子出货量的43.2%。

  “新能源电机电池装配”和“新能源电机电池测试”行业需求旺盛。根据EV Volumes的数据,截至2020年11月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为263万,按照11月单月41.16万的情况,202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的销量首次突破300万。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高端市场必将出现爆发式增长。从锂电池单体电芯到自动化模组再到PACK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的整个过程中,组装线的自动化程度是决定产品质量与生产效率的重要因素。动力电池及PACK环节的智能制造有利于提升产品品质及良品率、降造及售后成本,行业大势所趋。可以预见,自动化、智能化程度将决定动力电池企业未来的竞争力。

  公司主要通过公开投标和客户议标的方式获得项目订单,并直接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按照客户的个性化需求量身定做产品。主要销售流程如下:

  市场部通过关注汽车产业布局、汽车公司名录等行业与市场信息,参加各种汽车行业专业会议、展会等行业协会交流活动,通过老客户回访与新客户交流等搜集潜在或者意向新客户需求等,确定需求信息后,通过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持续与客户进行沟通联系,做好后续投标洽谈的准备工作。

  在客户招标前,公司一般组织技术人员、业务人员与客户就发动机产量,生产节拍,发动机性能、机型、品种等,是否混线生产,柔性化程度,自动化程度,场地限制等约束条件进行沟通,由公司技术方案设计人员根据专业技术知识,以往类似项目经验的积累设计初步技术方案并与客户进行进一步沟通。同时,客户也会对约束条件进行细化与具体化,同时根据与多家潜在合作对象的沟通情况进一步细化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招标要求确定并招标后,公司投标方案小组制作投标技术方案响应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技术方案制作完成后,市场部依据技术方案会同技术部、财务部、采购部及生产制造部等做成本预算,在报价与预算成本之比例在公司要求的合理区间水平内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对本公司重要性程度,确定投标报价等商务标条款的响应;技术标及商务标确定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客户的投标。

  市场部在项目中标后,与客户签订商务合同与技术协议。商务合同明确了产品的型号及规格、部件的配置及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交货时间及地点、安装调试周期、售后客户方人员培训方式及时间、项目验收标准及时间等要素。技术协议对设备的技术指标及技术参数作出明确的规定。

  本公司的产品均是按照客户的特定要求进行量身定做的非标设备,销售核心是凭借品牌知名度与技术实力提供系统集成的整体解决方案,以赢得更多优质客户。

  公司的生产模式为订单式非标生产,相应原材料采购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外购件和加工件,外购件又分为外购成品零部件及定制外协件等,加工件又分为自行加工零部件及外协加工件,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包括外购成品零部件、定制外协件、原料,外购成品零部件由采购部门直接采购,定制外协件由生产制造部门向外协厂商提供图纸要求并负责采购,加工件所需原料由生产制造部根据项目图纸报请采购部采购。主要采购流程如下:

  采购部根据设计部提供的设备物料清单及生产部门提供的加工件所需原材料需求清单的要求,根据项目计划所确定的项目的加工装配时间进度,综合考虑合格供应商的交期因素,在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比价的基础上选择合格供应商下单并签订采购合同;

  原材料到货后,由仓库部门对原材料的名称、规格和数量与送货单及采购部门订单等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由质检部门进行质量检验,检验通过后出具验收报告,仓库据此办理入库手续。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合同订单的条款规定,按合同付款条款及时填写付款申请单传递给财务,按合同条款及结算方式及时获取供应商发票并验收入库后连同入库单、检验报告流转给财务部。

  公司实行订单式非标生产,针对客户的每个项目订单实施项目管理。现阶段,针对每个具体项目,公司都有一套单独研发设计详细的技术方案与对应的详细图纸,将输送系统、专用单机设备及控制及信息系统的具体工作分解至各模块组件,每个模块组件及其需要的零部件都对应有详细的设备物料清单,物料清单由外购件和加工件构成,每个加工件都有相应的设计图纸。

  公司的生产模式包括自制加工、外协加工(含定制外协件及委外加工件)、装配集成。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荣俊林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2020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由董事长草拟了《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董事会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崔光灿、朱安达、杨颂新分别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做了总结,并草拟了《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请董事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总结了2020年度工作情况,并草拟了《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提请董事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监高薪酬情况”。

  鉴于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责任重大,为积极推动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独立董事2020年薪酬为税前9.4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根据公司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计划,为满足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商业银行实际审批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授信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20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上海天永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良龙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讨论并总结了2020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由监事会主席王良龙先生草拟了《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监事会予以审议。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预案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来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的情况下,并从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等综合考虑,该项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将主营业务做大做强,在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品质与研发能力,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更好地回报广大者。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天永智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7)。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未有违反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公司2020年度对监事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确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本公司的审计业务主要由天职国际江苏分所(以下简称“江苏分所”)具体承办。江苏分所于2011年成立,负责人为王传邦。江苏分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白下区中山南路1号39层D区。江苏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9家。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汪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

  周薇英,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巍,王巍,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天职国际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0 万元;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实际年度审计工作量协商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评估,认为天职国际能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和能力。天职国际在对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其出具的审计意见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继续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解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54号文核准,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30万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4号文批准,公司已于2018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数由5,790万股增加至7,72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790万元增加至7,720万元,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35,376.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32,193.84万元,上述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8]00002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保护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第二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由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原计划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注] 原发动机开发测试系统及试验服务建设项目未曾开始投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该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

  2019年3月12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并经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发动机开发测试系统及试验服务建设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将原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9,259.53万元用于新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变更后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2019年3月13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注:发行人开设于交通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募集资金除用于募投项目之外,尚有6,2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有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行人开设于光大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募集资金除用于募投项目之外,尚有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有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安排。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该等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0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13,454,055.51元,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1,345.41万元。影响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45.41万元。

  因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较上年同期大幅降低,将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幅度较大,敬请者充分关注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相关材料,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经审阅相关材料后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1-10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上述议案1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3月1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1)现场登记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汇贤路500号公司会议室。

  (2)电子邮件登记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电子扫描件,邮件请注明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或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54号文核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4号文批准,公司公开发行的1,9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2018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数由5790万股增加至772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790万元增加至7720万元,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35,376.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32,193.84万元。

  截止2018年1月1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8]00002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25,293,611.61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2,741,270.76元;于2018年1月16日起至2020年12月 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5,293,611.6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672,338.12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1,122,008.01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066779,该专户用于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第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06,该专户用于发动机开发测试系统及试验服务建设项目、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于2018年1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第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3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使用的自筹资金2,274.13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2019年4月16日,经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同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2020年3月26日和27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8月27日,经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同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2020年8月26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3月27日,经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同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公司到期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6,2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10月26日,经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同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200.00万元。

  2018年3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已批准的人民币13,000万元额度基础上再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2018年5月15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

  2019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年3月13日,根据天永智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原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的发动机开发测试系统及试验服务建设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不发生变化,计划建于上海市嘉定区汇贤路500号公司自有用地上。同时,拟变更原项目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原实施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5999号,公司租赁的面积为3,000平方米工业厂房内,现变更为上海市嘉定区汇贤路500号,公司计划自建的厂区内。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不变。

  以上募投项目变更,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2019年3月29日,上述募投项目变更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授信额度: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计划,为满足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授信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主要是为支持公司长期的战略发展,公司计划的扩大产能建设、拓展新能源电机电池以及数字化智慧工厂等业务方面支出较大,新签订单金额呈上升态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需保留一定利润用于资本金及日常生产经营。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03,983.15元,公司提取了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220,398.32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983,584.83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91,219,528.35元。基于以上情况,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161,6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所处主要细分市场为智能装备行业,下业主要为传统汽车、新能源汽车、智能软体家居、数字化工厂等。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最新汽车工业产销情况称,2020年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达到136.6万辆和136.7万辆,同比增长7.5%和10.9%,增速较上年实现了由负转正。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均呈增长,表现均明显好于2019年。2020年总体来看,汽车行业表现大大好于预期,一是国家和地方政策大力的支持,二是行业企业自身不懈的努力,三是市场消费需求的强劲恢复。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数字化加速推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新能源汽车市场也将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

  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根据公司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在研发投入、扩大产能建设、拓展新能源电机电池以及数字化智慧工厂等业务方面支出较大,新签订单金额呈上升态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需保留一定利润用于资本金及日常生产经营。

  根据客户不同特点的需求而进行的前期研发到投入生产再到最后的安装调试,项目的整个时间周期跨度较长,加之较长账期时间,公司收到客户资金的时间相应也比较长。公司通常实行3-3-3-1的付款账期方式,当客户付完定金时,公司已开始投入研发及生产制造准备,包括研发团队的组建、各种物料及加工件的购置,都需要资金投入,加之近年来业务订单的增多,因此公司对资金需求较大。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1,247,497,715.70元,净资产总额为594,890,482.33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务收入506,892,838.44元,同比增加7.86%;实现利润总额8,527,699.82元,同比增加116.95%;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03,983.15元,同比增加130.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468,363.09元。新签订单金额呈上升态势,预期公司未来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从股东长远利益出发,结合公司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董事会提出每10股派现金红利0.20元(含税)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减轻财务负担和实现公司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者,也保障了企业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将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发展主营业务,补充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的回报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经公司董事会慎重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的现阶段经营情况与资金需求,平衡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将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订单拓展及业务成本的投入。该预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将主营业务做大做强,在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品质与研发能力,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更好地回报广大者。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预案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来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的情况下,并从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等综合考虑,该项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将主营业务做大做强,在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品质与研发能力,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更好地回报广大者。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业务、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者注意风险。米乐M6 M6米乐米乐M6 M6米乐米乐M6 M6米乐米乐M6 M6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