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2022年12月30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8,804,8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08%;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资本”)持有公司股份44,927,4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37%。
●渝富资本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3,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7,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四联集团截至目前在未来6个月内没有关于公司的减持安排。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股东渝富资本出具的《减持川仪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渝富资本就股份锁定相关事宜作出承诺如下:自公司上市之日(2014年8月5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在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果发生减持行为,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100%,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公司的市场价格确定,并且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进行。如果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川仪股份所得全部归川仪股份所有,由川仪股份董事会负责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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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富资本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程,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完成时间、减持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
渝富资本表示本次减持计划系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更,将继续支持公司长期发展,并保证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工业园科研楼一楼会议厅(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董事长吴朋先生因病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吴正国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对提交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董事吴朋先生因病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谢春妮女士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1至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资本”)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因渝富资本在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9日期间开展大宗交易减持、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等,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2.59%降低至41.45%,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超过1%。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公司股东渝富资本出具的《关于渝富资本持有川仪股份权益变动达到1%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并于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9日通过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出借公司股份2,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1.14%。现将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0日,四联集团持有公司30.08%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四联集团与渝富资本为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四联集团与渝富资本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互为一致行动人。
注:渝富资本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的股份为2,350,000股,上述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渝富资本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的股份为2,350,000股,上述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
(一)本次权益变动主要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渝富资本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和转融通出借行为。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数为163,732,3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41.45%,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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