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8号,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1号报告厅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凤蛟先生主持。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董事李延群先生、独立董事杨淑娥女士、独立董事狄小华先生、独立董事李同春先生、独立董事黄学米乐M6 M6米乐良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因受新冠肺米乐M6 M6米乐炎疫情影响,监事会主席宋志强先生、监事薛冰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1、议案名称:《关于转让参股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5.2937%股份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电话:13644723777
传 真:+86-173-4169
手 机:13644723777
邮 箱:mile@nmgdp.net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昆工路光彩商业街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