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1.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6,548.91万元,增长44.8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310.51万元,增长59.75%,主要系报告期新能源板块中氢能及储能业务预付款增加所致。
3. 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7,060.31万元,增长42.79%,主要系公司期末发出商品及在库产成品增加所致。
4.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777.64万元,降低39.66%,主要系公司应交税金进项税额留抵退回所致。
5.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842.08万元,增长44.28%,主要系报告期:a、郑州空港科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智能配电设备制造项目储能设备投入;b、新能源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投入;c、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燃料电池系统生产线. 无形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625.32万元,增长31.9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子公司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因收购产生的无形资产增值所致。
7. 开发支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647.11万元,增长60.2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在研项目研发投入所致。
8. 商誉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270.85万元,增长144.74%,主要系报告期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9.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02.41万元,增长33.48%,主要为报告期公司获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新增的费用支出。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19.41万元,增长16.3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等所致。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8,338.94万元,降低95.85%,主要系上年度公司购买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预付款,该公司在本期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2.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2,492.89万元,增长52.7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新增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13.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832.85万元,降低53.0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支付上年末应交增值税及所得税等所致。
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599.70万元,主要为公司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款。
15. 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634.88万元,主要为公司一年以上到期的融资租赁款。
16.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40.80万元,降低51.4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持有基金北京国鼎军安天下股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允价值降低,相应减少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所致。
17. 库存股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8,002.04万元,增长397.9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回购股份所致。
18. 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67.12万元,增长84.17%,米乐M6 M6米乐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融资增加相应的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9. 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94.78万元,增长302.54%,主要系报告期其他非流动资产持有期间的收益增加等所致。
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190.87万元,降低157.9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持有基金北京国鼎军安天下股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允价值降低所致。
21.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574.17万元,增长110.7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回款相对较好冲回应收坏账所致。
22.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24.76万元,增长114.53%,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合同质保金减少所致。
23.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68.59万元,主要为报告期公司出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1号3层的闲置房产所致。
24. 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减少127.04万元,降低74.57%,主要系上期公司为支援河南防汛救灾捐赠支出所致。
25. 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607.24万元,降低175.39%,主要系:a、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减少相应的计提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b、公司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c、报告期公司持有基金北京国鼎军安天下股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允价值降低,相应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375.65万元,降低219.94%,主要系:a、报告期公司持有的北京国鼎军安天下股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基金公允价值变动较上年同期减少税前利润约6,190.87万元,该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b、虽然报告期合同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但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原材料采购及产品交付延迟导致报告期营业收入不及预期。同时,报告期大宗物资价格上涨及营业收入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导致综合毛利率下降;c、报告期公司新能源业务尚处于投入期。
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2,834.01万元,增长148.0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回款相对较好所致。
28.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374.35万元,增长104.01%,主要系:a、报告期公司出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1号3层的闲置房产现金流入;b、上期支付北京科锐绿通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及北京英诺创易佳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合伙)款所致。
特别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10名股东中存在“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223,760股,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要求不纳入公司前10名股东列示。
1、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13,186,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542,369,011股的2.4312%,最高成交价为8.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2/股,成交总额100,008,319.00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既定方案。
2、年初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累计减持已解除限售股份528.5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97%。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仍持有股份为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
3、年初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稳力”)实现营业收入741.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15万元,同比增长2,745.83%,净利润亏损382.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4.41万元,同比增长56.9%,但因新冠疫情的影响,北京稳力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情况仍不及预期,敬请广大者注意风险。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9: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小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茹婧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公司融资渠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5,000万元;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北京科锐博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博华”)、北京科锐博润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博润”)及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稳力”)以下合计2,5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三家子公司合计2,5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目前,公司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尚未签署相关授信协议;三家子公司科锐博华、科锐博润及北京稳力与兴业银行北京玲珑路支行尚未签署相关授信协议,公司也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现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公司不再使用宁波银行北京分行5,000万元授信额度,三家子公司科锐博华、科锐博润及北京稳力也不再使用兴业银行北京玲珑路支行上述合计2,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故公司及子公司终止上述合计7,5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为三家子公司科锐博华、科锐博润及北京稳力向兴业银行北京玲珑路支行申请银行授信对应的2,500万元担保额度也相应终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司对子公司部分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22-092)。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公司融资渠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稳力分别新增授信额度10,000万元、500万元,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合计10,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因此子公司北京科锐博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博实”)为公司授信提供反担保将在履行科锐博实内部审批程序后披露,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新增实际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额度及签署的协议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北京农商银行天通苑支行及工商银行望京支行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授信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授信额度是为了加强授信额度管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融资需求,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对子公司部分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对全资子公司北京科锐博润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博润”)、北京科锐博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博华”)及控股子公司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稳力”)向兴业银行北京玲珑路支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合计2,5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公司融资渠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科锐博润、科锐博华及控股子公司北京稳力向兴业银行北京玲珑路支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子公司科锐博华、米乐M6 M6米乐科锐博润及北京稳力不再使用兴业银行北京玲珑路支行合计2,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故公司为三家子公司科锐博华、科锐博润及北京稳力向兴业银行北京玲珑路支行申请银行授信对应的上述2,500万元担保额度也相应终止,以及时清理不再使用的担保额度,提高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效率。
公司本次终止公司对子公司科锐博润、科锐博华、北京稳力向兴业银行北京玲珑路支行申请银行授信对应的上述2,500万元担保额度,是为了提高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效率,本次终止担保额度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科锐博润、米乐M6 M6米乐科锐博华、北京稳力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对子公司部分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对全资子公司科锐博润、科锐博华及控股子公司北京稳力向兴业银行北京玲珑路支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合计2,500万元。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核查全资子公司科锐博润、科锐博华及控股子公司北京稳力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对全资子公司科锐博润、科锐博华及控股子公司北京稳力合计2,500万元的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的实际情况。本次担保的终止有助于及时清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提高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效率,且本次担保的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科锐博润、科锐博华及控股子公司北京稳力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对子公司部分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对全资子公司科锐博润、科锐博华及控股子公司北京稳力向兴业银行北京玲珑路支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合计2,5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实际承担的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0,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59%,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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