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胡冬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1)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800,000 股股份执行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20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5日。
(2)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对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800,000股股份执行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20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5日。
(3)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000,000股股份执行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21年7月28日至2024年7月24日。
(4)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4,766,612股股份执行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21年12月29日至2024年12月28日。
2.2022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了《昊华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2),本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收到到公司股东盈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投控股)发来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股东盈投控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31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截止2022年8月26日,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盈投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6.49%减少至5.48%。盈投控股持有昊华科技股份数量为50,32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
3.2022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昊华科技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2022年3月30日,盈投控股质押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6,500,000股,本次质押部分股份后,盈投控股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6,5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盈投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6.91%,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9%。
2022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昊华科技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7),2022年4月6日,盈投控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000,000股,本次质押部分股份后,盈投控股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9,5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盈投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31.80%,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2%。
2022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昊华科技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1),2022年8月10日,盈投控股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4,700,000股,本次质押部分股份后,盈投控股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24,2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当时盈投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5.73%,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3%。
截止2022年9月30日 ,盈投控股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24,2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目前盈投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51.01%,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3%。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核心主业,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在建项目顺利达产达效,各重点项目建设按计划稳步推进,新建项目产能逐步释放。科技研发取得良好进展,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新产品市场投入加快。积极践行卓越运营,打造精细化管理平台,成本费用管控得力。公司2022年1-9月经营态势良好,核心业务板块订单充足,需求稳定,主要产品价格稳中有升,主要装置运行良好,为公司完成全年经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前三季度,子公司中昊晨光加大改性悬浮树脂市场拓展力度,重点突破海外市场;同时布局新悬浮装置产品CGM1101系列产品在国内外模压薄板、车削膜市场的应用开发,目前正结合市场反馈进行工艺适应性微调,力争尽快实现放量销售。继续以高技术为支撑,突出差异化、功能化优势,结合公司产业发展,以通讯、电子、环保、汽车等领域客户为主要定位,以差异化的细分产品满足不同应用需求,加大高品质分散树脂新产品市场推广和销售力度,确保主流应用市场份额的主导地位。继续扩大四氟乳液在水性涂料、材料浸渍、PCB板应用领域的市场份额,寻求抗滴落剂市场需求增量,利用新品乳液部分产品的更高综合竞争力,斩获市场机会,保证生产装置满产运行,实现销量逆势增长。在氟橡胶方面,重点加大过氧胶在锂电和可穿戴饰品的研发进度和市场推广,销量同比大幅增长。子公司昊华气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着力开拓市场,深入推进营销体系建设,满足客户的深层次、多元化需求,不断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截至第三季度末,昊华气体电子级六氟化硫持续占据国内市场较高份额,三氟化氮满产满销,四氟化碳、六氟化钨较去年同期销量有较大幅度增长,公司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显著提升。子公司锦西院在原有产品销售价格及产能保持稳定的情况下,积极开拓高附加值有机透明材料的市场销售;同时大力开拓聚硫橡胶产品市场,相关产品销量大幅提升。子公司曙光院以ARJ21为突破口,与成都航空和华夏航空进行飞机轮胎业务的合作。子公司西南院签订了20万吨/年焦炉气制甲醇装置项目EPC合同、合同金额6.68亿元,焦炉煤气制氢联产LNG工程EPC合同、合同金额4.5亿元,60000Nm3/h天然气制氢项目EPC合同、合同金额1.6亿元,以及变压吸附制氢、制氧等项目合同金额近1.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完善技术创新体系。2022年1-9月累计申请专利177项,其中申请发明专利137项;新产品销售收入累计实现15.4亿元。三季度,海化院、昊华气体(光明院)、曙光院和北方院等4家所属企业入选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拟认定公示名单。曙光院入选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拟认定公示名单,株洲院入选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拟认定公示名单。曙光院入选2022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拟任认定公示名单,黎明院入选2022年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中昊晨光2.6万吨/年高性能有机氟材料项目、西南院清洁能源催化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曙光院10万条/年高性能民用航空轮胎项目已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土建施工;昊华气体4600吨/年特种含氟电子气体建设项目三氟化氮一期、四氟化碳和六氟化钨已投入试生产,三氟化氮二期正在进行安装施工;黎明院46600吨/年专用新材料项目和相关原材料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及附件《第十三号——化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度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说明:本期大部分重点产品销售价格上涨,主要受市场因素影响、原材料涨价影响和销售产品结构不同影响。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统计,且未经审计,仅为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者理性,注意风险。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等材料已于2022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共收回有效表决票8份。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原预估2022年度销售、采购及综合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2,478.44万元。公司本次增加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销售、采购及综合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增加原部分关联方的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同时新增关联方。预估增加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2,458.78万元,比原预估金额增加79,980.34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因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新增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胡冬晨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15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总部组织机构进行调整。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在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16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6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等材料已于2022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送给公司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共收回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定期报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经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全面审核,监事会认为:
1. 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线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5月18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公司原预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2,478.44万元。公司本次预估增加原部分关联方的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同时新增关联方。预估增加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2,458.78万元,比原预估金额增加79,980.34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因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新增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张金晓先生为关联监事,回避了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进行调增,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因增加了原部分关联方的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同时新增关联方而发生的销售、采购及综合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将在业务发生时签订相关合同,按照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本次增加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销售、采购及综合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增加原部分关联方的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同时新增关联方。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1.2022年10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八次米乐M6 M6米乐会议(通讯)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审议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胡冬晨先生回避表决,经全体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3.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拟将《关于审议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李姝、赵怀亮、李群生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我们对“关于审议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进行了审阅,我们认为,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和《昊华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3)公司最终控制方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化工企业众多,生产销售并采购各类化工产品及原材料,部分企业与公司相关业务具有协同效应,公司通过比质比价选择其中多家企业向其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有利于公司拓展新业务,扩大业务渠道,加强业务协同,增强市场竞争力,支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5月18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公司原预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2,478.44万元。公司本次预估增加原部分关联方的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同时新增关联方。预估增加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2,458.78万元,比原预估金额增加79,980.34万元,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因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新增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经营范围:氢氧化钠、液氯、盐酸、硫酸0.5万吨/年、次氯酸钠、氢气2万吨/年、双氧水(27.5%计)10万吨/年、双氧水(50%)3万吨/年生产、销售(有效期限、年产量以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准);普通货运。(以上范围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聚氯乙烯、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食品添加剂盐酸、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氯乙烯树脂生产、销售;塑料门窗加工、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国家限制禁止类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煤炭经营;仅限对德州天衢工业园工业用热企业(不含民用采暖)实施集中供热(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物质发电生产、销售;背压热电联产;气瓶检验。限分公司经营:工业盐加工、销售;岩盐开采;液体盐生产、销售;背压热电联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关联关系: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联营企业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2.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路5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货物进出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1,1,1,2-四氟乙烷(R134a)、催化剂(氟化铝)、PVDF树脂、六氟丁醇、六氟环氧丙烷、六氟异丙醇、PVF薄膜、七氟丙烷、混合工质产品生产;三氟乙酸甲酯、三氟乙酰乙酸乙酯、PVDF树脂、PVF树脂、三氟乙烯、三氟乙胺、氟溴甲烷、七氟-2-碘代丙烷、三氟乙胺盐酸盐、七氟溴丙烷、全氟己酮、1,1,1-三氟-2,2-二氯乙烷(R123)、五氟乙烷(R125)、六氟丁二烯制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31号)
6. 关联关系: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工程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资产管理;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 关联关系:北京中昊华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中昊华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10,437.35万元、负债总额为6,951.55万元、净资产为3,米乐M6 M6米乐485.80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1,996.74万元,净利润为19.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60%。截至2022年6月30日,北京中昊华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960.08万元、负债总额为3,475.58万元、净资产为3,484.50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33.02万元、净利润为14.2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94%。
5.经营范围:高压容器、第Ⅲ类低、中压容器、球形储罐现场组焊(含球壳板制造)制造(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化工机械设备、普通机械、铁路线材制造销售;铸锻件、机械设备销售、安装、维修及咨询服务;金属材料(稀贵金属除外)销售,加油站储油系统设备(储油罐、管道、检测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和安装(须取得环评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水处理成套设备、污泥处置成套设备及其他环保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安装;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处理环保成套设备及节能和资源回收利用成套设备等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安装;能源、化工及环保等行业模块化、橇装化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安装;工程设计、工程设备制造和工程建设施工(以上制造均需取得环评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医用及民用口罩的生产及销售;空气净化装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销售;医用、民用口罩原材料销售;医用防护用品和工业防护用品的生产及销售(以上需取得环评后方可开展生产、制造经营活动);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关联关系:四川蓝星机械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聚醚多元醇生产、销售;粗硫酸钾、粗磷酸盐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环境工程施工;化工设备安装;工业设备技术改造服务;房屋、场地租赁服务;货运代理;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关联关系: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施工;核材料运输;核材料储存;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期刊出版;辐射监测;放射性污染监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涂装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喷涂加工;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金属制品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广告发布;标准化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涂装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关联关系: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299,036.63万元、负债总额为205,711.02万元、净资产为93,325.61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157,762.20万元,净利润为7,789.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79%。截至2022年6月30日,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31,947.21万元、负债总额为236,483.51万元、净资产为95,463.70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54,959.53万元、净利润为2,168.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24%。
5.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研发及咨询服务;乙酸、丙酸生产、销售;乙醇生产、销售;甲醇生产、仓储、销售;硫磺生产、销售;75%酒精消毒液(非医疗机构使用)生产与销售;液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煤炭购销。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 关联关系:河南顺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中国中化联营企业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零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安全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 关联关系:中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10,694.43万元、负债总额为5,242.82万元、净资产为5,451.61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38,175.25万元,净利润为321.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02%。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202.36万元、负债总额为6,271.87万元、净资产为5,930.49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17,896.57万元、净利润为478.8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40%。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43,334.06万元、负债总额为25,677.91万元、净资产为17,656.15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41,676.98万元,净利润为393.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26%。截至2022年6月30日,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6,442.63万元、负债总额为25,163.07万元、净资产为21,279.56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6,528.17万元、净利润为749.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18%。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 关联关系:浙江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84,940.32万元、负债总额为64,606.89万元、净资产为20,333.43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97,452.63万元,净利润为1,572.8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06%。截至2022年6月30日,浙江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9,049.93万元、负债总额为110,022.33万元、净资产为29,027.60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105,326.18万元、净利润为1,448.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12%。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 关联关系: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101,955.67万元、负债总额为49,602.40万元、净资产为52,353.27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121,050.42万元,净利润为46,848.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65%。截至2022年6月30日,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8,377.61万元、负债总额为39,501.32万元、净资产为68,876.29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80,851.72万元、净利润为35,352.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6.45%。
5.经营范围:研发、生产氟氯烃替代物HFC-134a(四氟乙烷)和HFC-125(五氟乙烷)等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四氢呋喃的生产。(凭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氢氟烃混合制冷剂R410A;氯化钙和催化剂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和高分子新型材料的生产、销售;相关生产技术及信息的研究、开发与服务。空余厂房出租。从事四氯乙烯、三氯乙烯、氢氟烃混合制冷剂(R404A、R407C、R507A、R407A、R402B、R408A、R417A、R402A、R421A、R422A、R407B、R410B、R407D)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关联关系:太仓中化环保化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太仓中化环保化工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173,932.88万元、负债总额为104,851.99万元、净资产为69,080.89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184,224.60万元,净利润为3,262.7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28%。截至2022年6月30日,太仓中化环保化工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97,124.06万元、负债总额为131,119.26万元、净资产为66,004.80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94,043.98万元、净利润为1,810.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52%。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润滑油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 关联关系:陕西中化蓝天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陕西中化蓝天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64,098.86万元、负债总额为59,012.13万元、净资产为5,086.73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53,026.78万元,净利润为-6,289.3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06%。截至2022年6月30日,陕西中化蓝天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6,644.94万元、负债总额为61,223.64万元、净资产为15,421.30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32,040.31万元、净利润为-574.9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88%。
5.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氟化工、精细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工机械的技术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农药的技术研究、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会展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以浙江省化工研究院名义经营该院及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该院及直属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备件的进口业务(具体按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核定的商品目录);承办该院及直属企业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关联关系: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化学肥料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化工原料的生产销售(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供热、供汽服务;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除外)的生产、销售;化工生产专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化工技术咨询与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关联关系: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港口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装卸搬运;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环保咨询服务;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关联关系:中化(舟山)兴海建设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化(舟山)兴海建设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40,471.97万元、负债总额为30,928.38万元、净资产为9,543.59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41,059.78万元,净利润为1,483.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42%。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化(舟山)兴海建设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43,958.14万元、负债总额为32,085.42万元、净资产为11,872.72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15,479.81万元、净利润为2,357.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99%。
5.经营范围:航空轮胎、车辆轮胎、橡胶杂品、胶粘剂、汽车(小轿车除外);采购、销售生产轮胎用原材料、专用通用设备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关联关系:桂林蓝宇航空轮胎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桂林蓝宇航空轮胎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919.09万元、负债总额为140.53万元、净资产为778.56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386.62万元,净利润为18.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29%。截至2022年6月30日,桂林蓝宇航空轮胎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56.18万元、负债总额为482.23万元、净资产为773.95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189.33万元、净利润为12.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8.39%。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新车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 关联关系: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原料药、片剂、酊剂、溶液剂;生产、销售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纯净水)、其他饮料类];生产、销售:电器、仪表、通讯器材、钢材、管道阀门、管件;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生产、销售:消毒剂(详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月23日);化工产品及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登记品种详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2019年11月12日至2022年11月11日);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氢氧化钾、1,2-乙二胺(有效期2018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2日);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碳酸饮料(汽水);[以下范围限分支生产、销售:片剂、硬胶囊剂、散剂、气雾剂、原料药(二甲硅油)、药用辅料(二甲硅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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