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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卫生健康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 (选择庆城县服务系统登录)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1-09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采购158套台式电脑、打(复)印机(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银行基本户证明;(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须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须提供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次月起至2022年6月连续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5)须提供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人员应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等),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应期限内社保缴纳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谈判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7)供应商须提交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件规定,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非节能产品不得参与投标;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同时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书;(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其中由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报价给予15%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报价给予15%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报价给予15%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方式: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 (选择庆城县服务系统登录)“投标单位”登录窗口获取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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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三)采购文件获取事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完成网员注册后,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投标段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工具下载地址: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电话:13644723777
传 真:+86-173-4169
手 机:13644723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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